吉安市房屋租赁合同书
吉安市房屋租赁合同书1出租方(简称甲方)
承租方(简称乙方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及有关规定,为明确出租承租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:
一、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吉安市 的房屋,结构 面积约 m2,出租给乙方,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二、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币 元(包含卫生费,物业管理费),每个月交付一次,每次交付租金必须提前如延时交付租金,甲方有权收回房屋。
三、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,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元,如果乙方未到期要终止合同应提前金;同样如果甲方要提前终止合同,应提前天通知乙方,否则也视为违约行为,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。房屋内家电、家具不得故意损坏,如有此况应照价赔偿,合同到期时,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,甲方把全部保证金退回给乙方。
四、租赁期,水电费、有线电视收视费,均由乙方负担。
五、租赁期间,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居住方式,但乙方不得在房屋里从事非法活动,不得转租,否则后果自负。
六、租赁期间,乙方不得损坏或改变房屋的原来结构,如有此况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,具体由甲方决定。
七、双方出现争议,可由双方自行解决。
八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按《经济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,作出补充规定,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< ……此处隐藏521个字……式贰分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签字后即行生效。五、其它说明:
( 入住时的水表吨数: ;电表度数: ;天然气立方数: )
甲方(签字): 乙方(签字):
签约日期: 年 月 日
吉安市房屋租赁合同书3甲方:吉安市交警支队
乙方:尹林石
经双方协商,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:
一、租赁房屋位置、范围:吉安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一楼2号店面,面积为67.5m2。
二、租赁期限: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。
三、租金交付方式:每年租赁费共28350元(每月每平方米35元,房租随支队其它店面租金的行情变化而变化)。交款方式为每季度月初付7087.5元。
四、其他
1、乙方不得从事餐饮业,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店面(乙方无权将店面转让第三者)。
2、乙方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改建,如因功能原因确需改建,须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,但不准改、拆承重墙。乙方退租时必须按原貌恢复。乙方须爱护房屋内现有设施,包括门窗、水电器具等,租赁期内,对易损器具自行负责维修,店面水电费乙方负责。乙方在租期内自行装修的物品,合同终止时由乙方自行处理,甲方不予补偿。
五、租赁期结束时,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房屋有优先承租权。但应在每季度满前半个月内交清下一季度的租金,柒仟零捌拾柒元伍角,并办理相关手续,方为有效,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。
六、本合同未尽事项,另行协商解决。
七、本合同一式叁份,甲方两份、乙方一份,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合同期满失效。
甲方(代表): 乙方(代表):
年 月 日